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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捋一捋增值税计税方式

2023-07-11 财税专栏

弄明白增值税计税方式,对增值税也就理解得差不多了,也有助于你正确选择计税方式。特别是简易计税和差额征税两项交织在一起时,如何正确计税应纳税额,都很可能把你搞晕。今天一起来捋一捋。


 增值税有哪些计税方式?


增值税有以下三种计税方式:


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即年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增值税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比例税率,根据应税行为一共分为13%,9%,6%三档税率。


另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即年销售额未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如农产品、生活服务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即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征收率有两种,分别是3%和5%。不同的行业或业务适用不同的征收率,具体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但销售或出租自己取得的不动产,以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5%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有很多,其中适用3%的征收率的有:自产水电、土石、自来水、生物制品、商品混凝土等货物;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动漫相关服务;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等。


适用5%的征收率的有:不动产销售、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以及销售旧货(二手车除外),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扣缴计税方法

适用于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情况。扣缴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由境内代理人或购买方代扣代缴,按照境内代理人或购买方支付或负担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乘以征收率计算,即应纳税额=支付或负担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包括小规模纳税人的所有应税项目以及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


1.小规模纳税人的所有应税项目,除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以外。


2.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销售项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农产品、生活服务等。


3.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如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


4.一般纳税人销售或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或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旧货,或销售自产的某些货物,或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金融服务等。


以上一般纳税人特定项目,大部分是“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但也有少量项目属于必须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3.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4.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以上应税项目,除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的征收率为5%外,其他都为3%。


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上特定应税行为,对于“可选择”应税项目,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即36个月内不能调整为一般计税方法。这里是应税项目计税方法不能调整,而非纳税人整体计税方法。同一纳税人不同应税项目,可选择不同计税方法。


 差额征税是一种独立的计税方式吗?


差额征税不是一种独立的计税方式,而是一种特殊的增值税抵扣方法,适用于一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


差额征税是原来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营改增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应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范围较广,且部分行业的部分支出无法取得符合增值税规定的进项凭证等原因,差额征税在营改增后在多个行业中有所保留。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抵扣方法。


差额征税的基本原理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差额征税的具体适用范围和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规定,需要参考相关的财税政策文件。差额征税的开票方式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也有相应的要求。


 简易计税模式下的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是一种特殊的增值税抵扣方法。如何理解这一点?


对于一纳税人,正常一般计税模式下,纳税人获得进项专项,比如税金100元,那么借方记一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元”。


但如果是差额征税项目,由于上游无法取得进项,如何进行“抵扣”?


在纳税人“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时,借方记一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00元”。相当于进项税额抵扣了。


以上是在一般计税模式下“全额开票、差额征税”的处理方式。这个比较好理解。


那如果差额征税项目刚好适应简易计税,又如何进行增值税“抵扣”呢?


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不存在进项抵扣问题,因此差额征税情况下,也不需要考虑“抵扣”问题。


举个例子


某劳务派遣公司系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5%征收率。2022年8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2000万元(含税),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200万元。


开票方式: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普通发票(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


剩余余额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761.90万元,税额38.10万元,价税合计800万元;


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142.86万元,税额57.14万元,价税合计1200万元;


两张发票含税价合计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合计1904.76万元,税额合计95.24万元。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应交增值税=价税合计÷(1+适用征收率)×适用征收率=2000÷(1+5%)×5%=95.24万元。


用工单位则只可以抵扣38.10万元。


在简易计税模式,差额征收项目,影响的是下游的进项税额,并不影响自身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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